一是包容審慎監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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針對正面清單內涉嫌違法、不是主觀故意并主動報告、未造成后果的企業,采取審慎處罰措施,按照免罰清單給予減免處罰。不斷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,避免采取查封、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。規范“雙隨機、一公開”監管,修訂隨機抽查事項清單,制定年度執法工作計劃,對重點排污單位監督檢查、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監督檢查等13類18個抽查事項開展現場檢查,進一步規范檢查內容和方式,減少隨意檢查,實現“綜合查一次”的目標。今年以來,開展生態環境執法檢查97次,檢查企業68家,運用執法系統制作并上傳執法筆錄92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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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是容錯糾錯修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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積極開展信用修復工作,協助企業修復生態環境領域行政處罰失信信息,對企業完成信用修復申報的及時通過審核,修復失信行為,在“信用中國”“信用安徽”網站上消除行政處罰失信行為記錄。下一步落實國家即將出臺的信用修復管理辦法,規范信用修復流程,提高信用修復效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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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是精準云上普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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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“環企精準云普法”小程序,組織引導全市轄區內重點排污企業法定代表人、分管副總、環保技術人員等三類人員在線學法,并通過在線考試獲得電子考試合格證書。目前轄區內2021年度公示的147家重點排污企業法定代表人、分管環保副總、環保技術人員等三類人員共計468人上線學習,學習率達*,通過考試取得電子考試合格證書率達91.6%。后續逐步推廣至全部排污許可發證企業,使“環企精準云普法”發揮更大的服務效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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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是化解矛盾糾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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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進一步堅持和發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推進社會矛盾化解,黨組書記、局長深入縣區開展環境信訪帶案下訪活動;為加強訴訟與非訴訟糾紛解決方式的有機銜接,市局推薦2名同志加入全市行政爭議訴前調解工作*庫;同時建立行政執法投訴舉報、情況通報等制度,嚴格規范“12369環保舉報熱線”信訪件的接收、登記、錄入、存檔、流轉、辦理等,確保“12369”舉報電話24小時暢通,實行環保投訴“一訴一檔”,及時查處群眾舉報的違法行為,確保群眾反映的生態環境問題得到妥善解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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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標題:池州市生態環境局改進服務質量優化營商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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